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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申报《江夏区2021年林业产业化发展奖励性补贴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3 浏览量:102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8-23/2021-09-10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奖励
  • 资助金额 :
      5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申报《江夏区2021年林业产业化发展奖励性补贴项目》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国营场所及相关单位:

  为推进全区林业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根据中央省市林业部门关于林业产业发展的相关文件精神,我区计划扶持一批标准较高、示范性强的林业产业项目,区园林和林业局会同区财政局制定了《江夏区2021年林业产业化发展奖励性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按方案要求进行项目申报并组织实施。现将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自愿申报,择优扶持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监督原则。

  (三)坚持财政资金不重复补贴、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原则。

  (四)坚持突出重点、向省级龙头企业及林业科技示范园区集中原则。

  (五)坚持差异化发展、品牌发展、效益优先的原则。


  二、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是江夏区的林业产业企业、合作社或科研、事业单位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经济效益及发展前景良好,并且项目用地符合政策及国土空间规划。申报当年发生违法案件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同一项目在其他部门申报并获得补贴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范围

  (一)加快高标准茶园建设。支持全区新建茶园、老旧茶园改造,面积达到50亩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30%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茶园新建自动喷滴灌设施、制茶设备更新改造的,给予实际投资额30%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发展果园标准示范园。果园标准示范园为新建或改造30亩以上,管理规范、标准化水平较高的现代化果园,林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广能力较强,对周边和其它相关产业生产起示范带动作用。果园标准示范园给予实际投资额30%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促进花卉苗木产业提档升级。

  1、新建、改造高标准花卉苗木基地。建园规范、管理水平高,具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面积50亩以上,按照投资额20%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新建花卉、苗木、绿植种苗研发培育基地。新建种苗培育基地达到20亩以上,具有一定生产研发能力,按照投资额20%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盆景、造型苗及高规格苗木培育展示基地。对盆景、造型苗及高规格苗木面积达到20亩以上,当年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具有显著的展示、示范作用,按照销售收入2%进行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四)支持新优品种引种栽培试验。在武汉市以外引进的,在我区未大规模种植的新优品种,在我区进行引种栽培试验,栽植面积5亩以上,给予实际投资额30%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五)支持设施林业发展。对服务林业产业发展,新建的连栋钢架大棚总面积达5亩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30%给予补贴,奖补总额不超过20万元。对于服务水果、茶叶、花卉产业发展修建的冷库设施,按照30%实际投资额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六)支持林业加工产业。对规模以上的林业产品加工企业,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奖补5万元;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奖励10万元;销售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奖励20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七)支持林产品品牌创建。

  1、对新批准的国家级、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奖补40万元、20万元。

  2、2021年以来对上级农业主管部门认证的“三品”(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给予单项2万元奖补。获得农业部农产品地理保护标识认证的、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优产品等国家权威部门认证的品牌,未在区其他部门享受补贴,一次性奖励5万元。

  3、支持全区果茶、花卉苗木、绿化企业参与国家、省、市组织的各类展会及评奖。根据展会规模给予企业一定参展补助,国家级3万元,省级2万元,市级1万元;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根据展会规格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奖励资金不超过3万元。

  (八)支持电商营销模式发展。鼓励全区林业企业与电子商务平台对接,通过电商平台年销售额50万元奖励1万元,100万元奖励2万元,200万元奖励3万元,最高奖励3万元。

  (九)支持林业产业检疫性病虫害综合防治。2021年重点针对柑橘大实蝇进行综合防治,对柑橘连片种植50亩以上,按照大实蝇综合防治措施规范进行了防治,当年大实蝇防治效果较好,未发生严重危害。按照每亩50元进行奖补,最高不超过5万元。


  四、申报程序

  各申报单位按照夏园林【2021】36号文件,关于《江夏区林业产业化发展奖励性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申报,编制2021年度林业产业化发展奖励性补贴项目申报书及填写奖励性项目申请备案表5份,由项目所在街道(开发区)签署申报意见,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江夏区林业科学技术推广站,由区林业科学技术推广站汇总后,报区园林和林业局党组上会进行审核和专家评审。


  五、项目申报时间

  2021年8月23日——9月10日

  联系人:宋建(13477083003)、徐建军(15391513687)


  江夏区园林和林业局

  2021年8月23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