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武汉市数字经济应用场景“揭榜挂帅”
发布时间:2022-01-26 浏览量:235 收藏
对面向企业的揭榜挂帅项目,评榜通过后给予200万元资金支持,由市、区两级各承担一半。揭榜单位对项目实际投入资金与财政支持资金比例须不低于3:1。对政府出资的揭榜挂帅项目,不再予以补助。对揭榜项目录入全市数字经济应用场景“揭榜挂帅”项目库,在相关政策扶持项目申报中予以优先。建立与社会投资机构对接机制,鼓励社会投资机构对揭榜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本次“揭榜挂帅”工作聚焦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北斗等技术在各类数字经济应用场景中的解决方案,旨在发掘培育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优势企事业单位,重点突破一批技术创新优、应用效果好、复制推广性强的数字经济标志性场景,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良好态势。
(一)申报单位为具有研究开发能力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或由其牵头组成的联合体,从事数字经济领域研发、制造或应用,且企业注册和财务结算均在本市。
(二)同一企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同时申报多项场景任务。由多个法人单位共同进行联合攻关的项目,实行牵头单位负责制。鼓励联合国际国内数字经济头部企业合作申报。
(三)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充足的资金投入、稳定的技术队伍,对申请的应用场景中运用的技术或产品,拥有明晰的知识产权,技术先进且应用前景良好。申报单位或联合体单位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财务会计制度健全,无重大违法行为。
(四)申报单位对照榜单任务,填写申报材料,任务指标和完成时限原则上不得变更和调整。市数字经济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将采取“专家评审+市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每个方向提出1个拟揭榜场景项目名单,经市数字经济发展委员会审批后履行公示程序,及时向社会发布。
(五)申报项目应为本市在建或拟建项目,且发榜之日起一年内建成。
(六)申报单位对项目实际投入资金须不低于600万元,包括软件开发费、硬件设备费、能源材料费、测试加工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支出。
1.申报单位上一财年主营业务收入证明材料。(财务会计报表、纳税证明等)
2.申报单位上一财年研发投入证明材料。(财务会计报表等)
3.申报单位研发能力证明材料。(获得专利、标准、知识产权等)
4.申报单位相关荣誉证明材料。(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比赛奖励等相关证明材料)
5.申报项目当前性能指标及应用推广效果证明材料。(如第三方测试材料等)
2022年2月28日前
请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组织好当地企业和单位进行申报,于2022年2月28日前将拟推荐申报材料(见附件2,一式二份,胶装)及申报单位推荐表(见附件3,请推荐单位盖章)送至联系地址,电子扫描版发送至联系邮箱,电子扫描版应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周前进 联系方式:027-85316971
联系邮箱:514187817@qq.com
联系地址: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409室(青年路5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