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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新洲区“问津英才计划”(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安居补贴)

发布时间:2021-11-26 浏览量:20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11-26/2021-12-31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人才补贴

具体扶持方式

  一、问津英才·青年人才生活补贴

  1.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按每人每年2万元给予生活补贴;

  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按每人每年1.2万元给予生活补贴;

  3.具有重点院校(原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者,按每人每年6千元给予生活补贴。

  生活补贴发放期限不超过5年。


  二、问津英才·青年人才安居补贴

  1.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的,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分3年发放;

  2.有全日制硕士学历学位的,给予6万元购房补贴,分2年等额发放;

  3.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一次性发放到位。

具体申报条件

  一、问津英才·青年人才生活补贴

  1.具有全日制博士、硕士或重点院校本科学历学位的大学毕业生;

  2.拥有新洲区户籍并在新洲区缴纳社保;

  3.毕业五年内,申报时在新洲区就业创业满1年;

  4.用人单位须在新洲区依法注册、税务登记。


  二、问津英才·青年人才安居补贴

  1.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

  2.拥有新洲区户籍并在新洲区缴纳社保;

  3.用人单位须在新洲区依法注册、税务登记;

  4.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购房前本人在新洲区无自有商品房。

申报材料

  一、问津英才·青年人才生活补贴

  1.《新洲区问津英才·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报表》《新洲区问津英才·青年人才生活补贴汇总表》(见附件1、2);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等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协议)、用人单位或创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按序号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二、问津英才·青年人才安居补贴

  1.《新洲区问津英才·青年人才安居补贴申报表》《新洲区问津英才·青年人才安居补贴汇总表》(见附件1、2);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婚姻证明等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复印件、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协议)、用人单位或创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5.租赁合同、租金发票,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复印件等。

  以上材料按序号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申报时间

  自本申报指南发布之日起全年受理申报,每年集中拨付2次。

申报流程

  一、问津英才·青年人才生活补贴

  1.自主申报。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填写申报表、汇总表,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初审同意后盖章确认,统一报送至街(镇、处、区);

  2.资格初审。街(镇、处、区)对本辖区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后,统一报送至区人社局;

  3.复查审批。区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研究提出建议人选名单,报区委组织部(区招才局)汇总;

  4.集中公示。建议人选名单通过本地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问津英才·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对象;

  5.资金拨付。每年核对补贴人选账户、是否在职等基本信息,兑现补贴资金。


  二、问津英才·青年人才安居补贴

  1.自主申报。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填写申报表、汇总表,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初审同意后盖章确认,统一报送至区住建局;

  2.复查审批。区住建局会同区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研究提出建议人选名单,报区委组织部(区招才局)汇总;

  3.集中公示。建议人选名单通过本地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问津英才·青年人才安居补贴对象;

  4.资金拨付。每年核对补贴人选账户、是否在职等基本信息,兑现补贴资金。

联系方式

  一、问津英才·青年人才生活补贴

  联系电话:027-89350103


  二、问津英才·青年人才安居补贴

  联系电话:027-8935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