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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湖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发布时间:2021-08-18 浏览量:31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8-18/2021-09-10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龙头/标杆/骨干/示范企业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一)省经信厅安排各类项目资金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二)推荐申报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时,择优从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中推荐申报。

具体申报条件

  (一)注册地在湖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二)具有完善的创新机制、健全的创新体系、充足的创新投入、显著的创新效益。积极实施技术改造,具有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力,节能环保成效显著。能够以创新引领企业在行业竞争中的领先优势。

  (三)已建有企业研发机构。方式上自建或共建均可,类型上可涵盖《湖北省推进规上企业建立研发机构行动方案》(鄂经信科技〔2020〕3号)中各类研发机构。已承建省级及以上研发平台(包括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的企业优先。

  (四)拥有发明专利。

  (五)重视创新战略,努力营造创新文化,把技术创新和自主品牌创建作为经营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建立了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具有行业知名的自主品牌。

  (六)从业人员300人以上,其中研发人员5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上。近3年企业无亏损。

  (七)对照《湖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价指标》(详见附件1),自评分不低于80分。

  (八)近3年企业没有违法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或环境污染事故。

申报材料

  《湖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书》(详见附件2),含企业基本情况表、湖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自评表等,相关表格电子版可从省经信厅网站科技处子站下载。

申报时间

  9月10日前

申报流程

  各地经信局组织本地区企业自愿申报,审查企业申报材料,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自评表、企业基本情况表等)和推荐意见报送省经信厅。

  省经信厅组织专家组,依据《湖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价指标》,逐项进行打分并逐企综合评价,在评分排序和评价推荐基础上,遴选40家左右拟认定的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经省经信厅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认定发布。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诚  027-87236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