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文化科技融合专项资金( 支持文化人才培养)

申报已结束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文化科技融合专项资金( 支持文化人才培养)

发布时间:2019-11-06 浏览量:14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11-05/2019-11-18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文化广电旅游
  • 扶持方式 :
      人才补贴

具体扶持方式

       鼓励高新技术企业新设独立的创意设计部门或中心,对新设独立的部门或中心每吸纳1名应届大学生,按100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补助不超过10万元。鼓励企业或协会开展公益性、专业化的员工技术培训,对举办培训人数100人以上(含)的企业或协会,按照2万1场标准给予补助,单个机构年补助不超过20万元。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产业人才申报“3551光谷人才计划”等人才政策。

扶持领域

       东湖高新区成立并实际办公1年以上、合法经营纳税、纳入文化企业统计范围的科技型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优先支持规上文化产业企业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武汉城市形象和光谷文化的内容和产品,重点支持创意设计、文化信息服务、文漫影游、教育出版、直播电竞、文化消费终端等产业领域。

具体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

       (一)在东湖高新区注册成立并实际办公1年及以上,正常经营纳税、纳入文化产业统计范围的企业;

  (二)重点支持文漫影游、教育出版、直播电竞、创意设计、文化信息服务、文化消费终端等产业领域;

  (三)本次申报针对2018年1月1日-2019年6月30日已发生且符合规定的相关事项;

  (四)同一企业法人或控股股东属于同一申报主体,同一企业因同样或类似原因可同时享受高新区多项政策时,按从高不重复原则落实;

  (五)单个企业同一年度因本政策享受各类补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六)享受本政策的支持对象应承诺至少5年内不迁离东湖高新区、不改变在东湖高新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如违反承诺,将追回已给予的所有支持。

        支持文化人才培养

       鼓励高新技术企业新设独立的创意设计部门或中心,对新设独立的部门或中心每吸纳1名应届大学生,按100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补助不超过10万元。鼓励企业或协会开展公益性、专业化的员工技术培训,对举办培训人数100人以上(含)的企业或协会,按照2万1场标准给予补助,单个机构年补助不超过20万元。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产业人才申报“3551光谷人才计划”等人才政策。

申报材料

       新引进大学生补贴须企业提供企业高企证书、设立创意设计等组织机构及其岗位人数的证明、员工学历学位证明、劳务合同和缴纳社保证明文件。员工培训需提供培训预算、培训报告、课程内容、聘请讲师名单、参加培训人员名单、现场图片、实际发生费用明细和凭证。

申报时间

       2019年11月5日-11月18日。请于11月18日下午17:00前完成系统申报

申报流程

  1. 网上申报: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产业和创新政策申报管理系统https://kcj.ovcc.org.cn:8031/ 进行申报(未注册企业请先行注册,注册登录后即可申报),并上传翔实pdf证明材料。

  2. 申报时间:2019年11月5日-11月18日。请于11月18日下午17:00前完成系统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未在规定时间申报或材料不全者视为放弃。

  3. 提交方式:申报原创精品类的企业请于11月18日前将U盘拷贝的影音资料到东湖高新区科创局。完成公示后,请公示企业按申报材料顺序胶装成册(附件2)报送1份纸质版到东湖高新区科创局(东湖高新区政务中心1号楼2楼D29)。


联系方式

  东湖文化和科技融合工作QQ群:289044169/437856250

  政策咨询:乐浩/童丹65525296,曾梅67880305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67880722/6788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