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
发布时间:2019-04-15 浏览量:508 收藏
(一)在湖北省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在本行业中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
(三)已组建企业技术中心,且正常运作一年以上,组织体系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四)有持续稳定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500万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50人;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
信用状况良好,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未发生下列情况:
1. 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
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2. 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
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3. 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一)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二)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一、2019年认定工作
于5月15日前将汇总后的企业申请材料报送至我局,并组织通过审核的企业于5月31日前登录“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完成在线填报工作,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2019年评价工作
于6月13日前将汇总后的企业评价材料报送至我局,并组织省企业技术中心于6月25日前登录“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完成在线填报工作,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联系方式:曹钰浠 67880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