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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湖北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发布时间:2018-08-06 浏览量:37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9-12/2019-09-27
  • 项目类型 :
      智能制造,龙头/标杆/骨干/示范企业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扶持领域

  分类开展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5种智能制造新模式的试点示范,鼓励新技术集成应用。推荐项目具有以智能车间/工厂为载体,以关键制造环节智能化为核心,以端到端数据流为基础、以网络互联为支撑等特征,可有效缩短产品研制周期、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降低资源能源消耗。


具体申报条件

  (一)项目实施单位应在湖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查询信用状况良好。

  (二)项目技术上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示范项目使用的装备和系统需自主安全可控。

  (三)项目须符合《2019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附件1)中相应类别的具体要求,且具有可复制性可推广性。

  (四)项目实施良好,且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五个方面成效显著。


申报材料

  1.2019年湖北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

  2.湖北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申报时间

       2019年9月6日-2019年9月23日

申报流程

  (一)省经信厅向各地经信局发文,启动当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遴选工作,组织试点示范项目推荐。

  (二)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各地优先推荐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强、符合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开展多种模式试点示范的项目,并按推荐项目的优先顺序填报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附件2)。

  (三)各地于规定时间前将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申报书(附件3)一份及其电子版报省经信厅装备工业处。

  (四)省经信厅对各地推荐项目,组织实地查看,召开相关领域专家评审会,按照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

  (五)省经信厅通过其门户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翠叶    

       联系电话:85316921

       电子邮箱:28953558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