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武汉市制造业创新中心专项资金
发布时间:2018-09-17 浏览量:417 收藏
本次资金申请对2017年、2018年获批的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含),用于创新能力平台建设中实际到位设备投资金额的30%予以补贴。其中,到位设备包括硬件和软硬件一体的固定资产,不包括纯软件。最后实际投资额以同时满足“签订合同、已开具发票、按发票已付完款、设备安装达可使用状态且以办理验收手续”为确认条件。
1、企业为在武汉依法注册和核算,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
2、2017年、2018年获批的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于9月17日前
1、企业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各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模版见附件),于9月17日前将纸质版(胶装成册,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和电子版(纸质原件扫描单独PDF文件)报送至市经信局科学技术与人工智能处。
2、第三方审计。通过审查的申报项目,由第三方审计机构独立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3、提出资金安排。我局将根据专项审计报告,会商市财政局,最终提出资金安排。
联系人:万纤 联系电话:85316957
湖北政府相关网站
武汉各区政府相关网站
Copyright ©广州拓疆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28746号和粤公网安备440112020007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