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湖北省省级众创空间认定
发布时间:2018-04-28 浏览量:332 收藏
申报单位为武汉市注册的众创空间运营主体
1.众创空间的运营机构应当是湖北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实际运营时间达到半年以上;
2.众创空间的服务团队和主要负责人要具备一定行业背景、丰富的创新创业经历和相关行业资源,人员的知识结构、综合素质、业务技能和服务能力能够满足大众创新创业服务需求;
3.众创空间应当拥有不少于500平米的可自主支配的工作空间,应当能够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办公条件,具备完善的基本服务设施。专注于特定产业或技术领域的众创空间,还应当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开源软件、装配工具、试验仪器等公共技术资源共享空间;
4.众创空间应当有不低于10家的在孵企业,且企业注册地址须与众创空间一致;
5.众创空间应当搭建有便于创业者、技术人员、投融资机构等各方交流对接的线上(线下)社交空间,每年开展的促进创新创业者信息沟通交流的线下活动应当不少于10场;
6.众创空间应当有与天使投资人、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作协议;
7.优先支持依托龙头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建设的、具有较高的专业集聚度、能够为创业团队、创业企业提供高水平、专业化、特色化服务的众创空间。
8.符合《科技部关于印发<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5〕297号)中的有关条件和要求。
《湖北省省级众创空间认定申请书》
2019年9月12日-2019年10月8日
一、申报单位请如实填写《湖北省省级众创空间认定申请书》(附件2),并于10月8日前向所在区科技管理部门递交申报材料。
二、各区科技管理部门要进行认真审核推荐,于10月10日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盖公章扫描版发送市科技局创新平台处。
三、通过所在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的申报单位,于10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其中一份为不含附件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电子版报市科技局创新平台处。
联系人:郑辉
电 话:65692200
邮 箱:kjjcxptc@163.com
地 址:武汉市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6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