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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的通知

发表于:2024-01-10 关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的通知


北京市、河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山东省、湖南省、海南省、陕西省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发挥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带动作用,按照《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经各地推荐、答辩评审和社会公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确定了2024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10项(附后)。现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示范项目计划执行时间原则为2年,自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


  二、各示范项目承担单位要对照《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示范项目申请书,认真完成标准化精品展示、标准化实践验证、标准化创新研究、标准化宣传培训等“四个基地”示范创建任务,按时报送年度进展,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管局要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对示范项目的指导和监督,加大示范项目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力度。


  四、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将按照中办、国办《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对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的政策支持、工作指导,健全示范项目评估验收机制。对示范项目实施中出现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反馈。

  电话:010-82261655、82262608

  传真:010-82260922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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