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佛山市禅城区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禅城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首年入库)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禅城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首年入库)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南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禅城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育入库奖励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佛禅府办〔2022〕4 号)的要求,我局拟通过佛山扶持通平台组织开展 2021 年度禅城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首年入库)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
符合奖励条件的 2021 年度达到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标准并纳入国家联网直报平台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名单见附件)。
二、支持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单位每家奖励 8 万元。
三、申领流程
(一)企业单位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网站地址 https:// fsfczj.foshan.gov.cn/或微信小程序搜索“佛山扶持通”)进入“2021 年度禅城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首年入库)奖励资金申报”入口进行申领。逾期不申报,视作放弃申领。
(二)企业根据系统提示在线核对企业名称、奖励金额、银行账户(须为企业对公账户)等信息,确认无误后即可提交申领。经系统自动审批通过的,奖励资金将及时发放。
四、其他事项
(一)申领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0 日至 14 日,共 5 日。
(二)请镇(街道)指定专人跟进,按属地管理原则,做好相关服务业企业单位申报准备工作,认真核对名单中的企业是否有迁出、关闭、更名等情况。待申领通道开启后,对未及时领取奖励的企业做好跟踪记录,对申领信息有异议的企业做好申诉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