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武汉市武昌区2021年度瞪羚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开展武汉市武昌区2021年度瞪羚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6 浏览量:353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12-16/2021-12-31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专精特新/瞪羚/小巨人/独角兽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开展武汉市武昌区2021年度瞪羚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园区、众创孵化平台及企业:

  为进一步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培育一批成长速度快、创新能力强、专业领域新、发展潜力大的创新型企业,现组织开展武汉市武昌区2021年度瞪羚企业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和基本条件

  企业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武汉市武昌区,成立时间不超过10个完整年度(以工商注册时间为准)。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核算。企业无违法记录、无重大安全事故,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从事信息科技、智慧数据、生物健康、新能源环保等领域的研发、生产、流通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认定标准

  瞪羚企业是指跨过创业“死亡谷”进入快速成长阶段的企业。具有成长速度快、创新能力强、专业领域新、发展潜力大等特征。企业持续经营三年以上(三个会计年度),尚未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境外上市的企业,非上市公司控股或并购的企业。

  认定为武昌区瞪羚企业需具有“专、特、精、新”特点,成长性好、发展前景好。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1.上年度主营业务在1000万元-5000万元(含),近三年收入均为正增长且近两年收入增长率达到20%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上年度主营业务在5000万元-1亿元(含),近三年收入均为正增长且近两年收入增长率达到15%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上年度主营业务在1亿元-5亿元,近三年收入均为正增长且近两年收入增长率达到10%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

  2.上年度主营业务不低于5亿元(即5年内突破5亿元),且近三年收入无大幅度(大于10%)下降。

  3.在信息技术、智慧数据、生物健康与新能源环保领域的科技型企业,近三年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超过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三、申报材料

  企业需按照申报材料样式提供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的内容必须是可以公开的,不涉及国家安全等保密信息。

  1.武汉市武昌区瞪羚企业认定申请书(附件1);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经审计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

  4.近三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纳税证明;

  5.企业技术创新情况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高企证书、知识产权证书、研发平台证书等扫描件,研发人员名单(姓名、学历、毕业院校和专业),企业开发新产品相关资料等;

  6.按照认定标准条件(3)申报的企业,还需提供近三年获得投资的协议、在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及资金到位的相关证明。


  四、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申报材料样式编制材料;申报材料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有序;编制材料目录,需列出主要附件材料清单;章节间用扉页隔开。申报材料的内容必须是可以公开的,不涉及国家安全的保密信息。

  2.请申报企业在2021年12月31日(周五)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照申报材料样式装订成册)报送至武汉市武昌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荆南街14号1栋816。同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以公司名称命名)和《瞪羚企业认定申请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区科经局产业科邮箱:2812026078@qq.com。请注意,逾期将不再受理申报材料!

  3.武昌区科经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企业筛选和评审等工作。第三方机构根据认定条件和认定要求,对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

  4.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经区科经局审议后,在武昌区政务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对外发布。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科经局发布武昌区瞪羚企业名单,建立瞪羚企业培育库,实施动态管理。

  备注:对申报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认定资格,三年内不得再申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责任。


  五、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产业发展科

  联 系 人:徐冬辉 贺耀辉

  联系电话:027-88936947


  武汉市武昌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15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