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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南沙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补贴的通知
南沙区各刻章业户:
根据《广州市南沙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工作实施办法》(穗南政数规字〔2020〕1号,下称《实施办法》)文件要求,我局自2020年3月开展南沙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补贴定期申报工作,现按照《实施办法》第二章第三条规定定期发布申报通知,请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愿的刻章业户按照要求填写申报表并准备相关材料。
一、申报主体
南沙辖区内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刻章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刻章业户(已纳入“一网通”平台系统或已提交申报材料的刻章业户无需重复申报)。
二、申报项目内容
刻章业户按服务新开办企业每户350元的补贴标准,为南沙辖区内新开办企业(包含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免费刻制本企业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各1枚,另根据业户意愿,可自愿承诺额外赠送1枚法定代表人章,合计5枚,使用普通合成材料(俗称合成牛角材料)的规格刻制。
三、申报条件
1.持有南沙辖区内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
2.在南沙辖区内有固定经营场所;
3.在广州市范围内近三年内信用状况良好,经营活动中无出现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未收到刻章行业主管部门违法违规通报或行政处罚;
4.具有优质印章质量和售后服务,使用的合成材料印章需具备公安部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的章材产品;
5.参与合作项目时印章刻制业户经营状况正常,不能为停业或者结业状态;
6.持有《刻章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且自愿配合政府部门提供服务并签订合作协议,服从广州市企业开办“一网通”、南沙区“一口受理6+X证照联办”改革工作有关2小时快捷送达、数据报送、监督检查、绩效考核要求。
四、申报材料
1.南沙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补贴项目申请表(原件、需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签正楷字);
2.业户在南沙辖区内实际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购买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
3.业户的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自愿参与南沙区免费刻章工作合作意向书、承诺书(原件、需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签正楷字);
6.营业执照(复印件);
7.刻章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
注:1.所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2.如需代办,请额外提交代办委托书原件,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材料受理时间与方式
1.集中受理申报日期为每月2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2.申报业户请于申报日当天17:00时前向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递交纸质材料,逾期超时不申报者视为自愿放弃当月申报资格。
申报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2楼D10政策兑现窗口。
联系电话:020-39053121、020-39053010。
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