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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横沥镇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实施新时代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公告
为贯彻落实《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东府﹝2018﹞106号),为我市深化创新驱动、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现将2021年横沥镇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实施新时代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横沥镇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
(一)受理范围
横沥镇限定用人单位(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的具有本科学历或初级职称的人才。
横沥镇用人单位(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人才,和横沥镇限定范围的用人单位(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的具有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东莞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的人才的综合补贴申报详见《2021年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和能力提升扶持申报公告(东人社发〔2021〕22号)》(附件3)。
限定用人单位范围包括:
1、非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
2、符合《东莞市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实施办法》奖励范围的单位;
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4、经各级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企业;
5、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省市创新科研团队、省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
6、经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
7、经认定的成长型中小企业;
8、获得国家或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国家或省级资质的科技服务机构。
上述第2项的部分名单以及第3至8项名单详见《2021年新时代创新人才综合补贴限定范围企业名单》(附件1)中属于横沥镇部分。
(二)办理条件
1、资格条件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或上年度在东莞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
2、人事关系条件
(1)人事档案在东莞市;
(2)2017年1月1日后引进东莞市(引进时间以首个东莞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起始时间为准);
(3)与横沥镇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签订3年或以上劳动合同,在该单位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其中,具有本科学历,或具有初级或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东莞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的人才,所在单位须在上述限定用人单位范围。
(三)补贴标准、方式及资金来源
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每人限申领一次。符合条件的非我市户籍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40%,符合条件且具有东莞市户籍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100%。
新引进人才按“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市财政有关人才政策待遇,重复部分予以核减。
(四)办理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申请人需提供原件以供核对。
表:个人申请的申请材料目录
(五)办理程序
1、发布公告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横沥分局根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横沥镇总体工作安排发布当年申报公告。
2、网上申报
申报人及所在单位在“东莞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系统”(网址:http://59.37.20.103/jsrc)或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dghrss.dg.gov.cn/)点击进入,分别注册个人、企业账户,并于规定时间前登陆提交申请材料,逾期将无法申请。申报人须查清自身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并正确填写自身人事档案管理单位信息,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影响后续审核的,后果自负。
3、单位审核
申请人在系统提交申请后,用人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前登陆系统进行审核,逾期将无法审核。(系统于7月28日关闭该审核功能)。
4、镇街(园区)审核
用人单位审核通过后,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横沥分局会同横沥镇党建工作办及东莞市财政局横沥分局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是否符合各类条件。
5、递交纸质材料
申请材料经核实通过后,申请人登陆系统打印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经用人单位和档案管理单位(非党政机关和非组织人社系统单位的档案管理单位)加具意见,由申请人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送所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横沥分局。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横沥分局应认真核对申请人在申报系统上所上传证明材料与原件是否相符。
6、名单公示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横沥分局将拟通过的名单通过镇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
7、资金下达拨付
通过审定同意后,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横沥分局会同东莞市财政局横沥分局向个人拨付补贴资金。
(六)办理时间和时限
受理时间:2021年5月25日-7月25日。
审核时限:申请人在系统提交申请后,用人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逾期的不予受理。
(七)咨询电话及受理地址
受理地址:东莞市横沥镇财贸路11号横沥人社分局
咨询电话:83719088
附件1:2021年新时代创新人才综合补贴限定范围企业名单
附件2: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申报系统操作说明
附件3:2021年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和能力提升扶持申报公告(东人社发〔2021〕22号)
二、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
引进高层次人才,由镇财政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进行补贴。
(一)办理时间
2021年5月25日-7月25日
(二)办理条件
本方案所指新引进高层次人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
2、人事档案关系在东莞市(2019年1月1日后调入或挂靠东莞市人才办);
3、在我镇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在该单位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
(三)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标准
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每人限申领一次,可与本方案中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同时申领。
(四)办理方式及所需材料
办理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银行账户(东莞银行)、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请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横沥人社分局办理。
三、实施新时代博士人才培养项目
(一)办理时间
2021年5月25日-7月25日
(二)受理范围
对2019年1月1日之后经批准在我镇设立的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建站补贴,补贴资金由镇财政承担。
(三)补贴标准
1、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补贴50万。
2、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单位补贴50万。
3、设立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的单位补贴30万。
4、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补贴20万。
5、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的单位补贴20万。
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经批准设立工作站的,按博士后工作站的补贴标准补齐差额部分。
(四)申报和审核
办理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建站的获批或备案文件材料、银行账户(东莞银行)。请申请企业持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横沥人社分局办理。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横沥分局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