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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中山市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服务业新兴业态企业入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9 浏览量:106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发改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10-29/2019-11-13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商贸业/电子商务/交通/现代物流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中山市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服务业新兴业态企业入库工作的通知


各镇区发展改革局(发改办):

  为落实《中山市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关于培育一批增长效益好、创业就业带动力强的新兴业态企业的要求,现决定开展2019年服务业新兴业态企业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服务业新兴业态入库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中山市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主营业务属于新兴金融、专业服务、文化创意、新兴旅游、教育体育、新兴信息技术服务、研发与科技服务、现代物流、健康服务、商务商贸、检验检测等行业和领域,或主要开展平台经济、分享经济、体验经济活动的企业。

  (三)稳定经营1年以上,具有5人及以上从业人员;

  (四)商业模式、主导产品或服务及其生产技术或营销手段具有较高创新性和示范性。


  二、申报材料

  申报认定服务业新兴业态企业需填报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中山市服务业新兴业态企业认定申报表(附件1);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依法纳税、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的证明材料;

  (四)高新技术企业等资质认证、行业资质证明、品牌认证、资信等级评定证书、获国际认证情况、省级以上研发机构认证证书或批准文件、原创知识产权证明文件等主要资质证明(复印件)。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向所在镇区发改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各镇区发改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加具审核意见后报送我局。


  四、申报时间

  请各镇区发改部门于2019年11月13日(星期三)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六份)及整理汇总后的电子版申报材料上报我局服务业发展科,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它

  申请入库的企业可优先纳入市发展改革局专项资金扶持,符合其他政策申报条件的可优先推荐申报。请各镇(区)务必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重点组织“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入库。

  附件:1.中山市服务业新兴业态企业认定申报表

  2.关于服务业新兴业态企业入库的重点培育对象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0月28日

  (联系人:李叶、苏倩铭,联系电话:88268321 邮箱:zs_fw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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