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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武汉市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9 浏览量:140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11-19/2019-11-22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龙头/标杆/骨干/示范企业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经信部门:

  根据《工业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部信软函[2019]243号)有关要求,为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为在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包括从事及应用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安全等相关业务的企业、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等。

  (二)申报主体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三)申报项目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应用示范带动作用良好,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四)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限申报1个方向。

 

  二、试点示范内容

  (一)工业大数据融合应用

  工业现场方向,支持企业打通设备、系统之间的数据壁垒,推动不同设备多源异构数据的互联互通、工业协议的相互转换等。

  企业应用方向,推动大数据在工业企业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全流程融合应用,提高生产效率并降低生产成本,培育数据驱动的工业发展新模式。

  重点行业方向,在能源、航空、钢铁、汽车、船舶、化工等重点行业大数据应用,提升行业专业化和集成化水平,助力制造业提质增效。

  (二)民生大数据创新应用

  在政务、医疗、环保、扶贫、教育、物流、智慧城市等领域应用创新,持续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社会服务质量,促进形成公平普惠、便捷高效的民生服务体系。

  (三)大数据关键技术先导应用

  企事业单位应用推广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大数据产品,带动大数据管理及计算分析、超大规模数据集群、多源异构一体化查询分析/多模引擎等关键技术创新应用。

  (四)大数据管理能力提升

  数据管理能力方向,鼓励基于《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GB/T 36073-2018,简称DCMM)等国家标准加强数据管理能力建设,推进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贯标。

  公共服务平台方向,鼓励大数据产业平台提供政策咨询、数据测试评估、数据开放、知识产权、投融资对接、创业孵化等公共服务,带动产业生态高质量发展。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需在11月22日前登录“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http://www.bdcases.org.cn)完成注册和申报信息填写,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的“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一式三份报送所在区经信部门(纸质版材料内容须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

  (二)各区经信部门需在11月26日前,将申报单位提交的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和推荐函,报送市经信局电子信息产业处。

  (三)市经信局将邀请专家,在11月29日前对申报单位的纸质版申报材料与网上填报内容进行审核比对,并确定推荐项目名单。

  (联系人:彭源 电话:85316963)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11月15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