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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武汉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8 浏览量:120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6-10/2019-07-17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武汉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科经局、东湖高新区科创局、武汉经开区经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科技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管理办法〉》(武科规〔2017〕6号)的要求, 2019年度武汉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认定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市级)

 

  二、申报时间

  2019年6月10日-7月17日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独立法人单位或法人内设机构。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明确,具有独特的商业模式、特色经营项目和核心竞争力;

  (二)有两年以上从事技术转移业务的经历;

  (三)上年度促成技术转移项目不少于6项,营业性收入不低于80万元或促成技术合同成交额不少于2000万元;

  (四)基础条件满足经营要求,管理制度健全,有稳定的客户群及长期合作伙伴,服务企业数量不少于30家;

  (五)人员结构及部门设置合理,有符合规定的专职人员,其中综合性技术转移机构10人以上,专业性技术转移机构5人以上;

  (六)连续两年无投诉或不良行为。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登录。访问市科技局门户网站,在“用户登录”处,以平台负责人账户登录。

  2.填报。点击“项目申报及管理(后补助)”,选择“在线申报—武汉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在线填写事项信息。

  3.上传:

  (1)《认定申报书》。下载《认定申报书》,逐一填写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制成PDF文件上传。

  (2)相关附件。根据要求上传对应的附件,以PDF文件上传,单个附件容量不超过10M。

  4.提交。点击“提交”,确认提交成功后,申报完成(提交成功后的状态显示为“已提交至科技局”)。

  (二)报送纸质材料

  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需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统一用A4幅面、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送至所在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

  (三)申报推荐

  申报单位所在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为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各推荐单位应于2019年7月17日(星期三)前完成审核,并将《2019年度武汉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认定推荐汇总表》报送至武汉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四)申报咨询

  政策咨询:武汉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东宁  联系电话:65692194

  网络申报咨询:武汉科技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85870766

 

  五、注意事项

  (一)已经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不再申报市级认定。

  (二)申报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市级财政资金三年内不予资助。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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