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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武汉市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阶段参股征集通知
根据《武汉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武政规[2016]27号)文件精神,武汉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武汉市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现开始受理2017年度引导基金阶段参股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阶段参股方式
引导基金按照“母基金”方式运作,主要通过与其他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和对已有创业投资基金增资设立等方式设立子基金。
二、申请机构条件
申请引导基金阶段参股的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机构已完成工商注册;
(二)管理团队中至少有2名具备3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高管人员;至少有3个对创业企业投资的成功案例,即投资所形成的股权年平均收益率不低于20%,或股权转让收入高于原始投资20%;
(三)有设立子基金相匹配的出资能力或募资能力;
(四)管理和投资运作规范,具有严格的投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机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申请方式
(一)申请材料制作
申请机构应根据《武汉市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阶段参股申请材料》(见附件)的要求编制申请材料,并提供相关附件。申请机构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全部责任。
(二)申请材料报送
申请机构将正式申请材料(一式五份)签字盖章(文件超过一页需加盖骑缝章)装订成册后报送至武汉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同时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
四、受理时间
本申请常年受理,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5日。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丽华
联系电话:027-65692416
邮 箱:wkt_2013@163.com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64号科技大厦8楼801室
武汉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