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国家体育产业基地
发布时间:2023-09-06 浏览量:324 收藏
申报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以下简称“示范单位”)及国家体育产业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须满足《办法》中“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申报条件”的各项要求。
2023年9月29日前
各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体育产业发展实际,组织具备条件的市/县/区政府和相关单位进行申报,并严把初审关,出具审核意见。申报材料应首先通过“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管理信息系统”(www.sport.gov.cn/tycyjd,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填报,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批后,通过系统功能将材料完整导出,印刷装订并加盖公章,形成纸质申报材料,于2023年9月29日前以省(区、市)为单位汇总纸质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体育总局。
联系人:张洪斌,邝利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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