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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

发布时间:2019-01-31 浏览量:49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1-07/2020-03-04
  • 项目类型 :
      技术改造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扶持领域

  1.加强战略高技术前瞻部署。跟踪世界高技术发展趋势,聚焦纳米及先进碳材料、高端芯片、区块链等产业前瞻领域,围绕创新链培育产业链,强化针对性的前瞻性技术攻关部署,引领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聚焦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等高新技术优势产业领域,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瞄准高端环节和关键节点,支持关键核心技术和重要技术标准研发,为推动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向中高端攀升提供有力支撑。

  2.优化产业创新布局。重点聚焦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区的创新需要,加强前瞻性技术研发和产业技术创新的组织,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形成“一区一战略产业”布局。

  3.培育创新型企业集群。鼓励创新型领军企业整合国内外创新资源,联合多个研发单位开展基于交叉学科的前瞻技术研究,形成原创性技术成果。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支持科技型拟上市企业开展面向应用的重大技术研发,为加快上市步伐提供科技支撑。

  4.强化产学研联合和人才导向。鼓励企业通过产学研联合开展前瞻技术研发,加强与长三角地区高校院所合作,优先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团队牵头组织和申报项目。强化科技计划的上下集成,鼓励利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成果,开展面向江苏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

具体申报条件

  1.项目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属于指南支持的领域和方向。项目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和较强的前瞻性,能推动相关新兴产业实现重大技术突破。

  2.项目具有较好的前期研发基础,创新水平居国内前列,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项目申报单位近年内须有有效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重点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知识产权分析报告。

  3.项目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产业化应用前景。项目完成时,一般须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电子信息、先进制造领域项目须完成样品、样机或系统,新材料、新能源领域项目须完成小试,销售等经济指标不纳入考核范围。对于在关键创新指标上形成原创性、高水平代表性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项目,其量化考核指标不作硬性要求。

  4.申报单位为江苏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创新组织。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技投入能力且正常运营。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签订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高校、科研院所或省产研院专业研究所申报项目必须有企业联合,且企业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

  5.对不符合节能减排导向的项目、规模化量产与产业化项目、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受理。

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及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4日17:30,逾期将无法提交或推荐。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6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高新处 张竞博 025—83379768

  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 包樱 张颖 025—85485935 85485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