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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2年度松山湖营造创新环境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1 浏览量:239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
  • 申报日期 : 2022-05-11/2022-08-31
  • 项目类型 :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金融,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奖励,人才补贴
  • 资助金额 :
      5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22年度松山湖营造创新环境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东莞松山湖营造创新环境实施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实施办法》2022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报及审核时间

  (一)申报时间

  全年受理申报。

  (二)审核时间

  第一批次2022年6月集中审核(5月底前申报项目);

  第二批次2022年9月集中审核(8月底前申报项目)。

  本年度申报但未纳入审核的项目顺延至下一年度第一批次审批。本年度第二批次集中审核的申报项目统一纳入下一年度财政预算计划拨付资助资金。


  二、申报内容

  高水平科技交流活动补贴、创新创业活动补贴、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参会补贴、科技教育基地奖励、科技副校长工作补贴、科学技术奖获奖对象奖励。

  具体要求详见《东莞松山湖营造创新环境实施办法2022年度申报指南(附件2)。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办理流程

  申报网址:http://ssl.dg.gov.cn/,于网页顶部标题栏单击“政策服务”,进入政策服务页面后,找到“东莞松山湖营造创新环境资助”,单击“申报”按钮进行申报(首次登录的企业需要完善企业信息方可申报)。

  (二)窗口办理流程

  申报材料通过系统审核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打印申报材料(水印版)提交至松山湖市民中心政策申报窗口。申报时间以提交完整规范的纸质资料时间为准。申报材料编制要求如下:

  1、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编制材料目录,并按目录顺序排列各项材料(资助申请表放前面),采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胶装、线装或打孔装),整册加盖骑缝章。

  2、支持同一申报单位申报多个条款,可将系统导出的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一册提交。

  对于申报材料不完整、不符合报送规范要求的,松山湖科技教育局将通知申报单位进行补充和更正,申报单位应按要求完成补充、更正并重新提交申报材料。


  四、联系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在本通知有效申报期内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报视同放弃本年度《实施办法》申报资格。

  业务咨询电话:彭小姐,0769-22892037。

  特此通知。

历年申报通知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24-04-25 |
关于对松山湖营造创新环境政策第五批拟资助单位的公示
2023-08-31 |
东莞市关于下达松山湖营造创新环境政策第四批资助资金的通知
2022-04-25 | 资助企业数: 资助总金额: 单笔最高:
​关于下达松山湖营造创新环境政策2021年第二批资助资金的通知
2022-03-08 | 资助企业数: 资助总金额: 单笔最高:
​关于对松山湖营造创新环境政策2021年第二批拟资助单位的公示
2021-11-30 | 资助企业数: 资助总金额: 单笔最高:
​关于下达松山湖营造创新环境政策2021年第一批资助资金的通知
2021-09-22 | 资助企业数: 资助总金额: 单笔最高:
​关于对松山湖支持技术研发及营造创新环境政策2021年第一批拟资助单位的公示(营造创新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