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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湖北省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专利转化项目(高校院所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8 浏览量:280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知识产权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01-28/2022-03-10
  • 项目类型 :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金融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专利转化项目(高校院所类)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高校院所专利快速高效转化,助力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根据《湖北省促进专利转化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3年)》(鄂知发[2021]12号),现将2022年度专利转化项目(高校院所类)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湖北省辖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鼓励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存量有效发明专利50件以上;

  (二)在专利转化实施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三)设有知识产权管理的专门机构或团队;

  (四)已获得2021年度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立项单位不再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湖北省专利转化项目申报书;

  (二)湖北省专利转化项目诚信承诺书;

  (三)需要提供的其他附件材料。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专利分级分类管理机制

  按照专利分级分类标准,自行或者联合相关机构,对专利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按类别层级建立专利许可、转让实施清单和收储运营清单,并同意纳入“知慧桥”湖北专利技术运用公共服务平台(含子平台)。

  (二)促进专利转化运用

  两年项目建设期内,存量有效发明专利300件以上的各高校院所,每年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的数量需达到存量有效发明专利的20%以上或70件以上,且50%以上专利转化到我省中小微企业,出让专利数量年均增幅15%以上,成交金额和实际到账金额显著增长。存量有效发明专利299件以下的各高校院所,每年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的数量需达到存量有效发明专利的20%以上或30件以上,且70%以上专利转化到我省中小微企业,出让专利数量年均增幅15%以上,成交金额和实际到账金额显著增长。转化专利须在当年内完成备案登记,省知识产权局对项目考核验收,以备案登记的数量为准。

  (三)探索完善专利转化运用制度和模式

  支持加大专利转化成效在学科建设、职称评定中的考核权重;支持科研人员在岗或离岗从事专利转化工作;支持高校院所科研人员以“专利股+现金股”组合形式持有股权,开展科技创业与产业孵化;支持高校院所将“沉睡专利”以合同形式约定在一定期限内低价或无偿授予大学生转化实施;支持高校院所以“开放许可”等多种模式开展专利转化运营。


  五、工作流程

  (一)项目申报。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湖北省专利转化项目(高校院所类)申报书》,于2022年3月10日前报送至我局,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50M)发送至邮箱hbipo12330@163.com,纸件材料(一式五份)加盖单位公章。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

  (二)形式审查。省知识产权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三)专家评审。省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项目立项。省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确定部分高校院所为实施单位,经公示后,予以立项并签定《湖北省专利转化项目(高校院所类)任务书》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六、其他要求及说明

  (一)项目资金应专款专用,符合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要求;

  (二)申报单位对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申报单位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3年内不得申报省知识产权局项目;

  (三)项目实施单位必须遵照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总结项目建设成效,及时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报告。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2022年1月28日


  联 系 人:杨雨佳  丁伟

  联系电话:027-87520062  86759076

  电子邮箱:hbipo12330@163.com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