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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表于:2021-12-30 关注 

《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实施意见》起草工作是在厅主要领导带领下,在相关部门支持下,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相关政策举措后,反复研讨修改形成的。主要内容包括4个方面,共13条措施。

  一是总体要求。文件编制全面对接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强省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把握文化科技发展趋势,选准主攻方向和突破口,用先进科技手段,助推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侧服务模式创新,打通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最后一公里”,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创造更多文化和科技融合创新性成果,为高质量文化供给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是明确文化和科技融合攻克的关键技术。包含第1-4条:将文化共性技术、文化保护传播管理技术、文化集成应用技术、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等为我省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域重点突破方向,增强文化产业的核心技术供给能力。

  三是梳理完善文化和科技融合创新体系。包含第5-7条:加大文化类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将符合条件的文化类科技企业纳入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库;有效发挥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支撑引领作用,积极培育国家级基地;加快发展新型研发机构,推进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协同攻关。

  四是推动现有文化和科技融合创新应用。包含第8-10条:将跨越式、集聚化、数字化、融合式等充分体现在内容中,特别是加强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推动红色文化、荆楚文化、三国文化等具有本地特色的文化资源融入产业发展,着力推动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五是加快文化和科技领域成果转化。包含第11-13条:将文化领域科技成果纳入转化机制中,依托“联百校、转千果”科惠行动、湖北省技术交易大市场等现有手段,着力加强对文化产业发展方向的引导。同时,贯彻落实国家“三评”改革,优化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方式,加快建立科学分类、合理多元的科研绩效评价机制,推动文化领域科技成果脱“虚”转“实”,有效带动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