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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关于延续实施穗南商务规字〔2019〕1号文件的通知

发表于:2021-12-14 关注 
  穗南商务规字〔2021〕1号

  广州市南沙区商务局关于延续实施穗南商务规字〔2019〕1号文件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属机关、各镇(街):

  《关于印发<南沙区重点区域生活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穗南商务规字〔2019〕1号)已按程序进行延期,有效期延长至本办法完成修订、印发实施之日为止(延期实施期限不超过1年)。


  广州市南沙区商务局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