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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苏州市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科技服务机构、
仪器共享补贴、科技服务公共平台)项目的通知
各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国家、省、市科技创新工作部署和省委李强书记“创新四问”要求,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1+3”政策文件和市政府创新发展十项重点工程,2017年度市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专项将重点支持科技服务骨干机构、科技服务平台的资源整合和功能提升,推进大型科学仪器共享,促进大众创新创业,进一步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一体化科技服务体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和申报条件
(一)科技服务机构
320101 科技服务机构绩效补助
重点支持市场化运行的科技服务机构围绕研发设计、技术转移、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科技咨询、检验检测(含大仪网入网仪器绩效)等业态开展科技服务活动,集聚资源、创新模式、打造品牌、提升能力,为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服务,推进科技服务业快速发展。对符合条件的科技服务机构,按照《苏州市科技服务机构备案和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给予最高30万元后补助。其中,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立项项目扶持经费联动比例为1:2。
实施方式:采取备案后申请补助方式,申报时间为3月27日至5月2日17:00。
320102 科技孵化载体能力提升
完善创新创业孵育体系,提升孵化载体服务和孵育科技型小微企业能力。对培育“雏鹰计划”企业有成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每家给予最高30万元的补贴;实施创客天堂行动,扶持建设一批重点突出、资源集聚、服务专业、特色鲜明的众创空间,为众创集聚区和众创社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对市级认定的众创空间每家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补;突出市场运营导向,对市级众创空间按运行绩效给予最高50万元的后补助。支持市科技企业孵化协会、市众创空间协会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活动和服务,按绩效最高给予80万元后补助。其中,对于市级众创空间认定和绩效,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立项项目扶持经费联动比例为1:2。
实施方式:采取后补助方式。其中,“雏鹰计划”补贴、众创空间认定补助、众创空间绩效的申报时间为4月20日至5月20日17:00;市科技企业孵化协会、市众创空间协会后补助的申报时间为7月1日至9月30日17:00。
申报条件:
(1)在苏州市、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列入市统计名录并按规定填报数据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市级众创空间,具备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服务的良好基础;
(2)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的科技服务和管理队伍,项目负责人相对稳定,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申报材料:
(1)《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基本信息表》、《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科技服务业计划)》;
(2)提供2016年“雏鹰计划”企业培育名单和相关证明材料,或市级众创空间认定、绩效结果。
(二)支持企业运用科技服务资源
320103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平台使用补贴
支持我市中小科技企业和创业人员、团队使用或租赁共享服务平台入网仪器开展研发活动,根据使用或租赁费用每年给予最高30万元的经费联动补贴。
实施方式:对已完成2016年度苏州研发资源共享服务备案的用户开展绩效补贴工作。具体申报见《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第二批苏州研发资源共享服务用户补助的通知》。
(三)科技服务公共平台
320104 国家技术转移苏南中心建设和运行
根据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建设要求,加快国家技术转移苏南中心建设,利用互联网手段搭建科技服务超市,重点支持自主创新广场成果转移转化(技术经纪人奖励)、研发资源共享、科技金融、科技咨询等,每个项目市拨经费资助最高50万元。
实施方式:采用定向组织方式,申报时间为3月27日至5月2日17:00。
320105 省级高新区科技一站式服务中心、科技服务业特色基地建设
按照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要求,开展市县联动,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一体化科技服务体系,按照“四中心三节点”,在省级高新区建设科技一站式服务中心,整合各类科技创新资源,推动市级现有平台、网络往下延伸服务,各服务中心每家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立项项目扶持经费联动比例为1:2。支持省级科技服务业特色基地集聚资源、创新模式,提升区域整体服务能力,市拨经费最高给予50万元资助。
实施方式:采取定向组织方式,成熟一家申报一家。整合资源建有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设立专项资金、出台专项政策等,建成运行后给予支持。
二、申报要求
1.各市、区科技局负责项目的组织和初审。请各市区科技局围绕全市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加强项目组织。
2.申报单位需登录“自主创新服务超市”(http://www.chuangxin360.com)“办事大厅—报项目”栏或“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kjxm.szkj.gov.cn)进行项目申报。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并上传申报书及其他相关附件。书面申报材料须和网上申报内容一致。申报单位对项目材料真实性负责。
3.申报项目经由单位管理员、主管部门向市科技局逐级推荐。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通过项目管理系统下载后打印)、项目申报书(通过项目管理系统下载后打印)、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采用订书钉或书本式装订,切勿用塑料夹。各类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纸质材料交至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一楼105室项目服务科(节假日不受理)。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