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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1年度武汉市星创天地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1 浏览量:107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9-01/2021-09-30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21年度武汉市星创天地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科经局、东湖高新区科创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农业农村创新创业环境,加快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农〔2016〕210号)和《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星创天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鄂科技规〔2020〕1号)等有关精神,我局决定开展2021年度市级星创天地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申报备案的市级星创天地,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 发展方向明确、模式清晰,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 星创天地或运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武汉市内注册满一年并开展业务,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

  (三) 具有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型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型研发机构等技术依托单位不少于1家。

  (四) 具有“互联网+”网络电商平台(线上平台),可通过线上交易、交流、宣传、协作等,促进农村创业的便利化和信息化;具有创新创业示范场地、种植养殖试验示范基地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线下平台),免费或低成本供创业者使用,其中办公及公共服务场地(自有或租赁,其中租赁期不少于5年)总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创业工位不少于15个,可供创业团队和创业企业使用的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75%。

  (五) 具有3人以上的创业导师队伍和5人以上的创业服务团队,能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与培训,解决涉及技术、金融、管理、法律、财务、市场营销、知识产权等方面实际问题。

  (六) 具有一定数量的创业团队和创业企业,年协议入驻的创业团队和创业企业不少于3家,且成功孵化企业不少于1家。

  (七)  定期开展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及科学普及活动,活动包括网络授课、田间示范、技术辅导,种养殖合作交流、新品种推广、商业渠道组织等。

  已获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时间

  2021年9月1日—2021年9月30日


  三、申报要求、程序

  区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是市级星创天地的推荐单位。各区科技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进行实地查验。

  (一)登录系统。登录武汉市科技局门户网(http://kjj.wuhan.gov.cn),点击“项目申报与管理-在线申报”,以个人账户名(身份证号码)进入“武汉市科技局网上办事大厅”。

  (二)在线填写。方式一:点击“项目申报”板块,选择“2021年度项目-认定(备案)项目-星创天地”,点击【项目申报】,在线填写表格信息;方式二:“可申报项目”页面,点击“星创天地”后的【申报】,在线填写表格信息。

  (三)上传附件《2021年度武汉市星创天地备案申报书》(申报单位和所在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盖章的PDF版)。

  (四)完成申报。必须点击“提交”,将项目信息提交至武汉市科技局,申报完成。

  (五)申报单位将1套纸质申报材料提交(或快递)至市科技局企业中心。


  四、联系方式

  网上申报技术咨询:85870766

  政策咨询:王怡皓 85530035  黄倩  85530159

  邮   箱:kjjzcfwb@163.com

  地  址:武汉市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522室


  附件:2021年度武汉市星创天地备案申报书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27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