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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行业对标达标 提升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各行业协(学)会、产业(标准)联盟: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委等十部门关于开展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国标委服务联〔2018〕4号)精神,深入推进国家标准化改革创新先行区创建工作,2019年9月,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印发《武汉市实施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全市开展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取得较好的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聚焦重点、彰显成效,深入推进行业整体对标达标提升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行业对标达标提升试点工作,并征集一批相关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的
优化完善前期行业对标达标提升实践经验,形成可在全市各行业复制推广的“优标优质优价”有效路径,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依据
试点工作依据为《武汉市创建国家标准化改革创新先行区工作方案》(武文〔2018〕28号)、《武汉市实施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武市监〔2019〕29号)。
三、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原则上为行业协(学)会、产业(标准)联盟等社会团体。
四、申报条件
1.申报行业原则上应为集聚度较高、企业数量较多、竞争比较充分、标准需求较强烈的制造业、服务业行业。
2.申报行业原则上应已开展行业对标达标前期工作,且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
3.申报行业内有较高的标准化意识,大部分企业能积极参与此项工作。
4.申报行业内应具有运转正常,且可以依托的行业协(学)会、产业(标准)联盟等社会团体。
五、试点周期
试点周期为2020年11月-2021年11月。
六、申报内容
具体申报内容见附件:《武汉市行业对标达标提升试点任务书》。
七、组织申报及进度安排
(一)组织申报
各区范围内的项目申报工作由各区市场监管局统一组织,相关申报材料可由申报单位直接报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同时报送相应电子文档。
(二)进度安排
1.申报时限。2020年10月25日前提交申报材料。
2.项目确定。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在此基础上,研究确定试点项目并予以正式下达。
联系人:简 勇,代再霞
电 话:027-85333554
地 址:江汉区香港路259号
邮 箱:whbtsbzc@163.com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