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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0年度“瞪羚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6 浏览量:129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7-09/2020-07-29
  • 项目类型 :
      专精特新/瞪羚/小巨人/独角兽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15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20年度“瞪羚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瞪羚企业认定及培育办法》(武经开规〔2018〕3号),为深入推进瞪羚企业培育工作,做好2020年度“瞪羚企业”申报及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1.符合本区下一代汽车、智能家居、机器人、通用航空、氢能源、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等核心技术的中小科技型企业。

  2.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在本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核算。企业无违法记录,全年无一般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3.满足以下标准之一:

  (1)2019年度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5000万元之间的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20%或税收增长率达到10%;2019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2亿元之间的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15%或税收增长率达到10%。

  (2)在互联网+、移动互联、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产业领域的科技企业,近3年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超过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4.企业注册时间在2011年1月1日之后。

 

  二、支持措施

  首次被认定为瞪羚企业的,给予5 万元奖励;连续两年被认定为瞪羚企业的,给予10 万元奖励;连续三年被认定为瞪羚企业的,给予15 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1.武汉开发区(汉南区)2020年度“瞪羚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扫描件;

  3.经审计的近3年财务报告;

  4.近3年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5.企业技术创新情况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高企证书、知识产权证书、研发平台证书等扫描件,科技人员名单(姓名、学历、毕业院校和专业),企业开发新产品相关资料等;

  6.按认定条件3(2)申报的企业,还需提供近3年获得投资的协议、在工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及资金到位的相关证明。

 

  四、认定程序

  1.企业将申报资料电子版发至区科经局(业务部门邮箱:806347461@qq.com),审核通过后将申报资料纸质一式二份及扫描件,于2020年7月29日(周三)前提交至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7号政策兑现窗口(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后续程序将由我区内部流转。

  2.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科经局发布本区“瞪羚企业”认定名单,将由园区通知企业并拨付奖励资金。

 

  五、注意事项

  1.申报企业需认真理解《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瞪羚企业认定及培育办法》中“就高不重复”原则要求。

  2.严格按照申报材料样式编制材料;申报材料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有序;编制材料目录,需列出主要附件材料清单;章节间用彩纸隔开。

 

  六、联系方式

  业务部门 邹凤明 84891019

  政策兑现窗口 84735838

  先进制造业产业园 张亮 杨青 84239968

  汽车零部件产业园 陈岚 84850882

  商务城 谭松 游博文 84218965

  通航产业园 王楠 84852996

  智慧生态城 钟秀丽 柳璇 84967999

  出口加工区 程曦 84739806

  港口物流园 熊宇恒84855123

  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袁伟 王柳 84750029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0年7月9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