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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苏州市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5 浏览量:124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6-15/2020-07-31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1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苏州市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项目的通知

 

各市、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市开放再出发大会要求,紧紧围绕“思想再解放、开放再出发、目标再攀高”,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产业科技创新高地和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着力打造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让创新成为苏州的第一动能,推动苏州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2020年度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项目将紧扣高质量发展目标,强化目标导向和产业技术创新的组织,着力加强产业前瞻性技术应用研究,推进重大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高地和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加快推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供科技支撑。现将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产业前瞻性技术应用研究。围绕“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及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结合科技安全需要,聚焦在苏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前沿先导技术和卡脖子技术应用研究,围绕纳米技术、第三代半导体、战略新材料、人工智能、未来网络等技术前沿,围绕创新链培育产业链,超前部署前瞻性产业技术应用研究,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性成果,为推进我市先导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奠定基础。

  2.产业技术重点研发产业化。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与网络通信、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节能环保、安全生产保障等领域,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瞄准产业高端环节和关键节点,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加快产业化规模发展,提升产业整体发展实力,促进和支撑产业向高端攀升。支持节能减排、军民融合、文化科技创新等共性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持续推进科技兴安、科技强安,提高产业整体竞争力。

  3.高新区产业特色发展。支持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建设,引导省级及以上高新区发挥优势,聚焦各自重点发展的1~2个先导产业或特色产业,力争获取一批引领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培育创新型产业集群,加强顶层设计和项目整合,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加强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集聚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引领和支撑高新园区产业创新发展。

  4.突出企业培育、产学研联合和人才导向。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鼓励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研发产业化项目主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申报项目。鼓励符合中小企业(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条件的企业在申报项目前积极参加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评价工作(申报通知见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优先支持获得本年度登记入库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承担科技计划项目。鼓励企业通过产学研联合开展前沿技术研发,优先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申报项目。优先支持已结题姑苏领军人才企业申报的项目。

 

  二、组织方式

  本年度市产业技术创新专项项目按照前瞻性应用研究和重点研发产业化两类组织实施。

  1.前瞻性应用研究项目。围绕项目指南支持方向,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业前瞻性技术应用研究,分青年人才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单个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立项时下达。由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级计划直属单位组织高校、科研院所申报。前瞻性应用研究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苏州大学限报20项;苏州科技大学限报15项;苏州纳米所、苏州医工所、苏州职业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常熟理工学院限报8项;其他符合条件的单位限报4项。各单位推荐的青年人才项目占限额数的70%以上。

  2.重点研发产业化项目。围绕项目指南支持方向,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支持企业开展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由各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培育企业进行申报,单个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市拨款50万元(不含)以上的项目采用立项时下达70%+验收通过后下达30%方式支持。四县市仅限省级及以上高新区辖区内企业申报,且采取限额择优推荐的方式,昆山高新区、常熟高新区限额推荐8项,张家港高新区、太仓高新区、常熟虞山高新区限额推荐5项。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无限额。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属于项目指南支持领域和方向。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两年,不超过三年。

  2.前瞻性应用研究项目内容应具有前沿性、前瞻性,目标明确并可考核,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并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应用前景,有明确的应用企业,企业人员共同参与项目研发。其中青年人才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重点研发产业化项目应有明确的研发任务、创新内容和目标产品,有较好的市场前景,能够实现较大规模产业化,需明确项目实施期内累计销售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作为考核指标。

  3.申报单位具体按照项目组织方式中明确的申报主体进行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法人应出具信用承诺,对项目申报材料及附件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承担苏州市级拨款50万元及以上在研项目的企业原则上不能再申报本计划项目。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项目审核责任,做好项目的组织推荐。

 

  四、有关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登录登陆苏州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点击“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项目申报。在线填写项目信息表,并上传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申报项目经由单位管理员、主管部门向市科技局逐级推荐。同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系统下载后打印)、承诺书、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含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佐证材料)顺序装订成册,采用简装装订。

  2.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把关,认真对照申报材料原件进行审核。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做好项目组织申报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并将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报送高新处。

  3.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31日17:00。纸质材料在8月14日17:00前交至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自主创新广场1号楼417室项目服务科(节假日不受理)。

 

  五、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

  苏州市科技局高新处 韩文佳 65227947

  纸质材料受理:

  市科技服务中心项目服务科 王凯 65241080

  系统技术支持:

  市科技服务中心信息科 张弘驰、姜素芳 65236208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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