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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武汉市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4 浏览量:142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12-04/2019-12-05
  • 项目类型 :
      创客空间/孵化器/产业园/科技园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

 

有关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省级众创空间:

  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组织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注:注册地在东湖高新区的众创空间按东湖高新区科创局要求申报)

  一、申报单位为武汉市注册的众创空间运营主体,符合《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附件1,http://kjt.hubei.gov.cn/fbjd/tzgg/201912/t20191202_1583483.shtml)。

  二、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采取在国家众创空间备案申报信息平台申报的方式,各众创空间请登入科技部火炬中心网上信息平台,于12月5日前完成材料申报(登录账号为众创空间火炬统计账号,网址:http://fhq.chinatorch.org.cn)。同时,申报单位如实填写《众创空间备案申报表》(附件2),并将众创空间备案申报表及申报材料(附件3)于12月5日前报送至所在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

  三、各区科技管理部门要进行认真审核推荐,于12月6日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盖公章扫描版发送至市科技局创新平台处。

  四、通过所在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的申报单位,于12月6日前将众创空间备案申报表及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一式2份)、电子版报市科技局创新平台处。

  联系人:郑辉,刘雅婷

  电话:65692200,65692021

  邮箱:kjjcxptc@163.com

  地址:武汉市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603室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2月2日

政策依据

2017-10-12
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