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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2018年度企业协作配套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表于:2019-11-08 关注 

  关于拨付2018年度企业协作配套专项资金的通知

 

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光谷制造2025”的若干政策(试行)》(武新规〔2017〕11号)及实施细则,我局组织了2018年度企业协作配套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经园区推荐、我局初审、第三方审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网上公示等环节,拟对有关企业拨付专项资金,现将拨付办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拨付对象

符合奖励条件的65家规上工业企业,详细名单及拨付金额见附件1。

 

二、拨付手续

拨款单据由东湖高新区企业服务局统一受理后报区财政局拨款。请各单位于2019年11月14日前报送相关单据。

1、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填写收款单位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全称、申请金额、合计金额大写、经办人姓名及手机号,盖单位公章,其余可空白。同时需提交电子文档(附件2),发送电子表格至donghuqifu@163.com,文件名称命名为“XX公司企业协作配套专项支付申请书”。

2、财务收据。抬头写:“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注明“2018年度企业协作配套专项奖励资金”,支付方式填写“转账”,填写好拨款金额并加盖公章和财务章。收据背面注明: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名称、6位数行号、银行帐号、联系人、手机号。

 

三、联系方式

地址:高新大道777号7号楼7011企业服务局

联系人:江承源 67880565 查文进 67886020

 

    企业服务局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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