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2019年海南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 (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2019年海南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 (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7 浏览量:97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3-27/2019-04-15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通知原文

  2019年海南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 (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专家评审、公示、省科技厅审定,现将2019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立项项目下达给你们,请抓紧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项目依托单位切实履行法人责任,组织好人力、物力和资金投入,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实验动物、实验数据及政府采购等方面的事项,请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海南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执行,项目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三、请各项目依托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登录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218.77.186.200/egrantweb/)填写项目任务书,项目实施起始时间为2019年3月27日。请于2019年4月15日24时前在线提交任务书,经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并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签章齐全的纸质项目任务书一式不少于三份报送省科技厅412办公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送任务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立项项目。

  四、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等请标注“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英文标注为 supported byHainan Provinci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 )字样及项目批准号。第一标注的成果作为验收或评审的确认依据;未按规定标注的研究成果,验收时不予认可。

  五、项目执行到期后,依托单位应当在项目实施期限届满后3个月内,将书面验收材料报省科技厅。无特殊原因到期未申请验收的项目,按“不通过验收”处理。

  联系人:海南省科技厅创新发展处 蒙巍、邓文彬

  电 话:65339913 65329449

  附件:2019年海南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立项项目表(分单位)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3月27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