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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务局关于征集2018年电子商务项目的通知
各街乡经发办、盘龙城开发区招商处、汉口北管委会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陂政办〔2016〕36号)文件精神,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快速健康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陂政办〔2016〕35号)文件的要求,经研究,拟开展2018年区级电子商务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及重点
(一)扶持对象。适用于已在黄陂区完成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在本地有固定办公地点,符合电子商务产业政策范围的从事电子商务运营、应用及专业配套服务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商务行业协会、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网上商城、网店和个体户等电子商务主体。
(二)扶持重点。重点用于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编制规划、培训宣传、创业孵化、电子商务公共平台、电子商务应用企业、电子商务配套支撑体系、电子商务重点示范类项目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布局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络、农产品标准化和品牌化建设等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的公益性项目。
二、申报对象通用要求
(一)在黄陂区范围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连续稳定经营业务1年以上。无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不良记录。
(二)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按照政府部门要求及时报送电子商务统计报表及各类财务报表。
(三)2018年区级电子商务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31日。
三、申报项目分类要求
(一)支持壮大电子商务主体项目。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品牌生产企业、大中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旅游景区自建电子商务平台或者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络销售服务,经评审认定,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当年的网络服务费、市场拓展费的1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补贴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二)加大电子商务人才队伍建设项目。支持培训机构开展电子商务技能培训,对企业录用武汉市户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非武汉市户籍)、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4类人员进行电子商务就业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资金支持。
(三)支持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支撑体系建设项目。对办公、仓储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为全区农村电子商务提供产品展示、文化展示、信息收集、代发货、带仓储、代运营、电子商务策划、电子商务培训,农产品标准化和品牌化建设等服务的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补贴。
(四)推动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项目。鼓励农业农头企业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打造黄陂区特色的原生态农产品品牌、商标,形成生态体系,解决农产品上行的基础设施,搭建多渠道、全网、多屏、跨平台、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渠道进行分销。对新通过绿色、有机食品等农产品认证的、国家地理标准化认证的和IS022000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食品药品追溯体系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资金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支持方式,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政策支持方向,申报项目起止时间为2018年元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前完工。
(二)项目采取公开征集、专家评审、公示、专项审计和再公示的流程进行。期间区商务局将邀请区纪委、区财政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和实地核查。项目资金的核定以企业支付款项的正式票据、大额资金和签订的合同为依据,由专业会计公司核定。
(三)申报本次区级专项资金的项目原则上总投资不低于200万元,未达到投资门槛的企业,也可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商务局备案,区商务局将酌情遴选并重点跟踪服务。
(四)请各街乡(开发区、管委会)严格对照项目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主体申报。申报项目文本(一式六份)(相关表格可在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下载)及电子文档于2019年11月15日前报送各街乡(开发区、管委会)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于11月31日前报区商务局商贸科,逾期视同放弃。
联系人:区商务局商贸科,卢训模
电话:027-61008133 手机号:13035149613
QQ:779116831 报送邮箱:779116831@qq.com
黄陂区商务局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