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 2019 年度武汉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 2019 年度武汉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3 浏览量:186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人社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10-21/2019-11-10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奖励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 2019 年度武汉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东湖风景区人事劳动局,市人社局东湖分局: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武政规〔2018〕39 号)、《武汉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武人社发〔2019〕29 号)、《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武人社发〔2019〕31 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标准化建设,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2019 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条件

  在我市注册登记并经许可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满足以下条件的,均可自愿申请参与星级评定:  

       (一)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备案满 1 年。

  (二)有 1 个会计年度以上的经营服务业绩。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依规经营。

  (四)有固定经营服务场所,服务场所各项功能满足服务需

  求。

  (五)无不良诚信记录,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六)上年度按要求参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

 

  二、评定办法

  (一)星级等次划分根据《武汉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试行)》(见附件,以下简称《标准》),星级等次评定主要考量参评机构在从业人员、服务范围、设施设备、服务环境、服务效能、工作流程及要求等方面的水平。按保障性指标、功能性指标、信息化水平、效益性指标和其它加分指标,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千分制考核,依次划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其中五星级为最高等级,具体为:201-350 分为一星级, 351-500 分为二星级,501-700 分为三星级,701-850 分为四星级,851 分以上为五星级。

  (二)组建评定机构根据《标准》中关于机构等级评定与管理的规定,成立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机构等级的评定工作。评委会成员由政府相关部门、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的人力资源专家、标准化专家等人员组成。市人社局负责市级评委会的组建和协调实施等工作。

  (三)评定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自愿申报,市级评委会根据《标准》,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现场核查、查阅台帐、调阅资料、走访服务单位、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和社会舆情调查等多种方式对参评机构进行综合考评,合理确定评定意见。

  (四)申请材料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申报表》(见附件附录 B)。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上年度财务报表资料。

  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申报表》相应内容的支撑材料。

  (五)评定流程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照《标准》申请相应等级,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经区人社部门初审后,报送市人社局复审,最后由评委会评定。评定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机构,由市人社局发文授牌并拨付奖金。

 

  三、奖惩机制

  (一)此次评选 50 家左右星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首次入选的三星级机构、四星级机构、五星级机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3 万元、4 万元、5 万元。星级等次有效期为 3 年(自颁发证书之日计算)。有效期满后,如无重大变化可申请保留原评定等级;如符合相关条件可继续申请更高等级的评定。

  (二)加大对星级机构的宣传推介力度,并在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安排。对三星级以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人社局将在市级以上媒体给予重点宣传推介,优先推荐参评国家和省级表彰奖励项目。

  (三)已获评定星级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出现与星级标准不符合的行为时,由区人社部门予以诫勉警告;如发生违法违规等重大问题,由区人社部门报请市人社局取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收回等级证书及标牌,并予以公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实施。各区人社部门要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星级评定工作,并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督,将评定工作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建设工作有机结合,指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标准化建设,逐步提升服务水平,树立行业良好形象。请各区于 2019 年 11 月 10 日前,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申报表》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以及其他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二)严格评定,规范行为。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自觉参照《标准》,进一步规范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服务规程,争当优质服务、规范服务、诚信服务的标兵。评委会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标准及规定程序开展星级评定工作,不得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收取任何费用。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区人社部门要在宣传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宣传星级机构的先进典型,树立人力资源服务品牌,营造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刘玉龙 陈婷婷

  联系电话:83919140 83919138

  邮 箱:whr027@163.com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 111 号 712 室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8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