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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湖北省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双创”平台(企业)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
根据《省经信委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湖北省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双创”平台(企业)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鄂经信办函〔2019〕37号)相关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市相关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项目申报主体包括具有“双创”功能的大型制造企业,为制造业提供“双创”服务的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申报主体应在武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较强。
(二)申报主体应符合制造业“双创”平台(企业)遴选内容明确的方向与要求,省试点示范项目遴选与国家一致,包括4个领域9个方向(见附件1)。
(三)申报主体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四)申报主体在省内的专业细分领域处于龙头地位,或者具有较强行业影响力。能有效聚焦专业细分领域的创新创业,注重提升专业领域创业项目的产业集聚度。
(五)申报主体能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的软硬件设施支持。能对外开放自身的科研设备、检测设施、小试中试平台、生产设备设施和厂房等科研研发条件。依托创新链和产业链资源,强化供应链对接、研发设计、产品推介、投融资等专业化服务能力。具有创新导师、创业导师服务能力,能提供创业领域投融资服务,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等。
(六)申报主体具有开放式的互联网线上平台,集成或整合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的创新资源、产业资源以及外部的创新创业等线下资源,实现“线上+线下”资源的共享和有效利用。
二、申报工作程序
(一)请各申报企业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填写《2019年湖北省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双创”平台(企业)试点示范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所在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报送书面申报表的同时报送电子版文档。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1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的申报方向不超过3个。
(二)请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于2019年9月13日前将推荐文件、纸质材料以及推荐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报至市经信局科技处,电子版材料报至指定邮箱中(2808773171@qq.com)。
(三)省经信委将组织专家根据湖北省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双创”平台(企业)试点示范项目评价标准,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及时通过网上平台进行公示,确保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优先遴选省级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及获得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国家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等工信部授予的试点示范申报主体。
(联系人:段志雄 电话:85317029
张成利 电话:85316953)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