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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湖北省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双创”平台(企业)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4 浏览量:132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9-04/2019-09-13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公共/示范平台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湖北省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双创”平台(企业)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

  根据《省经信委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湖北省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双创”平台(企业)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鄂经信办函〔2019〕37号)相关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市相关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项目申报主体包括具有“双创”功能的大型制造企业,为制造业提供“双创”服务的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申报主体应在武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较强。

  (二)申报主体应符合制造业“双创”平台(企业)遴选内容明确的方向与要求,省试点示范项目遴选与国家一致,包括4个领域9个方向(见附件1)。

  (三)申报主体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四)申报主体在省内的专业细分领域处于龙头地位,或者具有较强行业影响力。能有效聚焦专业细分领域的创新创业,注重提升专业领域创业项目的产业集聚度。

  (五)申报主体能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的软硬件设施支持。能对外开放自身的科研设备、检测设施、小试中试平台、生产设备设施和厂房等科研研发条件。依托创新链和产业链资源,强化供应链对接、研发设计、产品推介、投融资等专业化服务能力。具有创新导师、创业导师服务能力,能提供创业领域投融资服务,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等。

  (六)申报主体具有开放式的互联网线上平台,集成或整合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的创新资源、产业资源以及外部的创新创业等线下资源,实现“线上+线下”资源的共享和有效利用。

 

   二、申报工作程序

  (一)请各申报企业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填写《2019年湖北省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双创”平台(企业)试点示范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所在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报送书面申报表的同时报送电子版文档。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1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的申报方向不超过3个。

  (二)请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于2019年9月13日前将推荐文件、纸质材料以及推荐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报至市经信局科技处,电子版材料报至指定邮箱中(2808773171@qq.com)。

  (三)省经信委将组织专家根据湖北省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双创”平台(企业)试点示范项目评价标准,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及时通过网上平台进行公示,确保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优先遴选省级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及获得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国家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等工信部授予的试点示范申报主体。

  (联系人:段志雄 电话:85317029

  张成利   电话:85316953)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9月3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