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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9年度武汉市总部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1 浏览量:179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发改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4-01/2019-06-20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奖励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9年度武汉市总部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政规〔2018〕38号)精神,加快推动政策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制订了《武汉市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试行)的实施细则》(武发改规〔2019〕1号,简称《实施细则》),明确了总部企业认定工作程序、专项资金管理、总部企业复核等相关工作要求。

  我市拟于2019年4月启动2019年度总部企业认定工作,为确保认定工作顺利进行,市发展改革委拟定了《2019年度武汉市总部企业认定申报指南》。请各区、开发区按照《实施细则》和《申报指南》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辖区内总部企业的申报组织和推荐工作。

  联系人:陈勇涛,王芳,联系方式:82796128,82796072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4月1日



2019 年度武汉市总部企业认定申报指南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实施 办法(试行)》(武政规〔2018〕38 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 武汉市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试行)的实施细则》(武发 改规〔2019〕1 号)的要求,现就 2019 年度武汉总部企业认定 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请认定为总部的企业,须满足武政规〔2018〕38 号文中 规定的相关条件,申请企业可比照相关标准进行自我评估。

  二、实施步骤

  按照武发改规〔2019〕1 号的规定,申请企业根据要求准备 相关申报材料,向各区发改部门提交申请。总部企业认定按照 各区推荐、第三方评估、公示公告等程序,由市政府最终审定 后,即可进行认定。

  三、申请企业需提交资料

  申请企业需按要求提交以下资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 式四份),同时提交申报资料的扫描电子版,复印件必须由申 请企业加盖公章并交验原件。

  (一)《武汉市总部企业认定申请表》(见附件一,经公

  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

  (二)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报告(见附件二, 加盖公章)。(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申请企业的营业执照(三证合 一、五证合一等)、企业出资人信息(外资企业还需提供批准 文件或商务部门备案证)。(复印件)

  (四)申请企业公司章程、法定机构出具的实缴注册资本 验资报告,股东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 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还需提供相关 资产评估报告。(复印件)

  (五)申请企业经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 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

  (六)区域总部(功能性总部)须提交母公司营业执照(三 证合一、五证合一等)、企业出资人信息(母公司为境外企业的 提供母公司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母公司近三年入选世界 500 强

  企业、中国企业 500 强、中国民营企业 500 强的证明材料,国 家和中央部门确定的大企业(集团)证明材料,或经注册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母公司股东大会 或董事会决议等授权设立总部、履行总部职能的授权文件及总 部企业管理服务的企业名单。(复印件)

  (七)申请企业在武汉市以外的 3 个及以上下属企业的营 业执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等)、企业出资人信息(外资企 业还需提供批准文件或商务部门备案证)。(复印件)

  (八)申请企业在汉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的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等)、企业出资人信息(外资 企业还需提供批准文件或商务部门备案证),申请企业可自行 确定计算年度营业收入的在汉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分公 司名单,此名单将作为总部企业认定及政策兑现的基础,原则 上不再变更(经认定为总部企业后,在汉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除外)。(复印件)

  (九)申请企业出具的企业在汉经营有关情况承诺函和真 实性承诺书(见附件三、四,加盖公章)。(原件)

  (十)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四、时间要求

  (一)企业申报时间要求:自发布认定公告之日起,申请 企业可根据上述要求准备申报资料,于 6 月 20 日前向所在区发 改局提出申请。

  (二)各区初审时间要求:各区按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 审,并自受理截止日起 7 个工作日内(7 月 1 日前),将经各区 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同意的初审意见报市发展改革委。

  五、有关说明

  (一)申请企业所属行业原则上以申请企业所属的统计门 类为准。申请企业的上年度营业收入是指申请企业及其在汉全 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上一年度纳入我市统一核算的 营业收入总和。

  (二)地方财政贡献是指申请企业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

  子公司和分公司上一年度在本市纳税总额计入我市、区两级地 方分成部分。企业可根据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其他等纳税 总额 1/3 左右的比例,进行自我评估地方财政贡献规模,具体 数值以税务部门核算的数据为准。

  (三)武汉市以外投资或者授权管理的企业是指具有公司 性质的分公司或子公司,办事处原则上不能作为申请企业在武 汉市以外分支机构。

  (四)一个企业集团在武汉有多家企业的,企业间属上下 级隶属关系的,原则上由级别最高的企业进行申报;企业间业 务相对独立,不存在隶属关系,企业间不进行合并报表,授权 管理的企业无交叉重复,原则上可分别进行申报。

  (六)申请企业在其企业集团内部体系下有多个层级的, 申请企业作为一级公司,由其作为股东控股的公司为二级公司, 由该二级公司控股的公司即相对于申请企业来说被称为该企业 的“三级公司”。

  (七)武汉市域外的“三级公司”原则上可作为申请企业 的下属企业,列入申请企业在武汉市以外分支机构名单;武汉 市域内的“三级公司”相关营业收入和地方财政贡献可一并纳 入申请企业计算。三级以下企业不再作为申请企业的分支机构, 计入申请企业在武汉市以外的分支机构数量,或者计入申请企 业的营业收入和地方财政贡献额。

  六、各区联系方式:

  江岸区发改局李志勇82739773

  江汉区发改局杨小莉85734568

  硚口区发改局陈 欢83426423

  汉阳区发改局王静远84468519

  武昌区发改局邓娅露88936228

  洪山区发改局许兴春87678161

  青山区发改局李 圳68860109

  蔡甸区发改局王 伟84994291

  江夏区发改局刘来奇81568237

  黄陂区发改局李育林61008871

  新洲区发改局邱 怡86926267

  东西湖区发改局闫 格83389681

  武汉开发区发改局叶亚宁84399328

  东湖开发区发改局刘桥南67880077

历年申报通知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21-12-23 | 资助企业数: 资助总金额: 单笔最高:
关于下达2021年度武汉总部企业奖励补贴资金计划的通知
2021-11-05 | 资助企业数: 资助总金额: 单笔最高:
​关于公示武汉总部企业2021年度政策兑现名单的通知
2021-06-02 | 资助企业数:
关于印发武汉市第二批总部企业入选名单的通知
2021-04-14 | 资助企业数:
关于公示2020年度武汉总部企业初步入围名单的通知
2020-12-03 |
关于下达2020年度武汉市总部企业奖励补贴资金计划的通知
2020-10-20 | 资助企业数: 资助总金额: 单笔最高:
关于公示2020年度武汉市总部政策兑现拟奖励补贴企业名单的通知
2019-12-13 |
关于印发2019年度武汉市总部企业入选名单的通知
2019-10-11 |
关于公示2019年度武汉总部企业初步入围名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