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9年国家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9年国家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0 浏览量:122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3-20/2019-03-28
  • 项目类型 :
      现代服务业,公共/示范平台,龙头/标杆/骨干/示范企业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奖励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9年国家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局(委),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9〕41号)精神,现将我省相关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示范内容

  围绕生活类、公共服务类、行业类信息消费,新型信息产品,信息消费支撑平台等方面,从提升服务供给、加快服务创新和优化消费环境等方面着力,遴选一批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通过示范引领,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加快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实施方案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示范项目申请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实力和融合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积极推进社会信用建设,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二)各市(州)经信局(委)负责通知、组织本区域重点企业参加示范项目申报,并对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三)省经信厅将组织专家评审,并按要求上报工信部。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行业专家,对各地推荐报送的《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进行评审,根据专家审核意见研究确定拟支持项目,并进行公示。

  三、报送方式

  请市(州)经信局(委)组织本地企业积极申报,于2019年3月28日前将本地推荐项目材料包括推荐意见函、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光盘)报送至省经信厅,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经信厅软件处 刘婕

  电 话:027-87231050

  邮 箱:12394885@qq.com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东一路7号省经信厅软件处,邮编:430071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19年3月19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