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湖北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湖北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23 浏览量:128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8-10-23/2018-11-05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企业信息化建设,公共/示范平台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湖北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的通知


  各区经信部门:

  根据《省经信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湖北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鄂经信办函[2018]157号)相关要求,为认真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试点示范单位的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武汉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领导重视,两化融合工作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资金保障有力,制定先进且符合实际需求的信息化建设规划 (计划),建立相应的信息化支撑网络和平台。

  (二)信息技术应用效果明显。企业两化融合效益明显,实现综合集成或者在研发设计、生产过程、企业管理、营销服务等单项关键业务环节创新应用中表现优异,具有一定示范推广价值。

  (三)信息化建设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可以满足信息化建设和发展需要。

  (四)申报单位应完成2018年度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未参加的企业可通过中国两化融合咨询服务平台的湖北省两化融合评估系统(http://hubeipg.cspiii.com/User/Login),完成2018年度两化融合评估诊断,生成《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再进行申报


  二、申报试点示范的程序

  (一)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2018年湖北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完成《企业两化融合总结报告》(报告模板见附件2),与《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一并报送至所在区经信部门。申报材料均为一式四份(含上报省经信委二份,市、区经信部门各留存一份)。

  (二)各区经信部门须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填写《2018年湖北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推荐表》(见附件3),于 2018年11月5日前将纸质材料 (企业申报材料、区推荐函、区推荐表 )报送至市经信委科学技术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中(634764163@qq.com)。

  (三)省经信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试点示范企业名单;对于获得认定的企业,将予以跟踪服务和政策支持。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年湖北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申报表

  2.企业两化融合总结报告 (模板)

  3.2018年湖北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推荐表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0月23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