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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城街道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的制定说明

发表于:2018-11-13 关注 

关于《东城街道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的制定说明

政策文件:东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东城街道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一、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社区集体资产的交易管理,规范集体资产交易行为,确保集体资产交易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推动集体资产优化配置和保值增值。根据《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办法(试行)》(东府〔2013〕146号)及《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若干问题的工作指引》(东农〔2016〕38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

《东城街道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实施细则(试行)》于2018年11月7日正式印发并公开发布,本细则所称的集体资产交易,是指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农用地发包,厂房、商铺、专业市场出让、出租、发包,以及其他集体资产的出让、出租、发包等流转行为。

 

三、主要规定事项

《实施细则》主要规定了东城街道社区集体资产交易的总则、管理和交易机构、交易主体、交易方式及标准、公开竞价交易程序、责任追究及附则。

 

三、征求意见及集体讨论情况

《实施细则》由东城街道农林水务局起草,广泛征求了东城街道各个单位、部门以及社区的意见,并经东城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同时,《实施细则》的制定单位于2018年10月11日至2018年10月25日在东城街道政务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无不同意见和建议。

东城街道农林水务局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