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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18-06-10 浏览量:205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8-06-10/2018-06-25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部署,根据天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开展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加快建设人才强国目标,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突出“高精尖缺”导向,按照“坚持标准、优化结构、宁缺勿滥”要求,更大力度实施国家“千人计划”,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二、项目构成。

      国家“千人计划”包括: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含非华裔外国人才)、创业人才项目、青年项目、外国专家项目、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新疆西藏项目、文化艺术人才项目。各项目申报人选条件和推荐程序按照《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管理办法》《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管理办法》执行。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要求。

   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国家“千人计划”申报材料包括年度申报情况报告、申报书及附件、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等,破格引进的应附破格说明。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按2017年方式申报,其它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须通过“国家‘千人计划’申报评审系统”(http://pingshen.1000plan.org)上传。此前已申报过青年项目的用人单位,原用户名和密码仍然有效。首次申报的用人单位将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材料盖章、扫描后发至申报专用电子邮箱(zhuanxiangban@1000plan.org)。工作人员审核后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用户名及密码。青年项目上传时间为7月1日-20日,其他项目上传时间为6月10日-30日,逾期不再接收材料。形式审查发现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规范需补充上传的,时间另行通知。纸质材料报送方式与2017年一致。

  申报书及相关表格填报要求,附件材料清单、青年项目申报须知等详见国家“千人计划”网站(www.1000plan.org)。


  四、政策调整。

  1.“新闻传播学”纳入国家“千人计划”人文社科项目支持专业范围,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中增加专门名额,重点引进支持能够“构建中国话语体系、让世界读懂中国”的新时代社会科学家。

  2.国家“千人计划”所有项目增加风险评估程序,由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的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查,防范引才法律风险,保障人才安全。

  3.国外高校取得终身教职的副教授可正常申报国家“千人计划”各类项目,不再视为破格。国外高校毕业、来华从事博士后研究的非华裔人员,出站一年内可申报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

  4.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原则上只允许西部和东北地区用人单位申报。

  5.非华裔外籍人员可用英文填写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有关内容。


  五、具体工作。

  市科委作为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市属用人单位报送材料的汇总审核,涉及项目创新人才长期项目、青年项目和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请于2018年6月25日前报送。

  联系电话:58832902 58832856


政策依据

2017-06-20
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