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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高端领军人才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2 浏览量:133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人社部门,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
  • 申报日期 : 2021-10-12/2021-10-29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资质认定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人才补贴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高端领军人才认定、安家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穗南开管办〔2017〕1号)、《关于印发〈关于落实“三区一中心”战略部署优化提升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1+1+10”产业政策体系文件的通知〉的通知》(穗南开管办〔2020〕1号)、《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南开人发规字〔2020〕2号)的有关规定,从10月11日起开展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高端领军人才认定、安家补贴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

  高端领军人才认定、安家补贴申报工作由南沙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宏观管理,南沙开发区人才发展局负责组织实施,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做好组织申报、推荐遴选、审核等工作。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三、申报时间

  2021年10月12日-2021年10月29日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申报人自2021年10月12日起可自行登录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下载填报申报表,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系统进行网上预审。

  (二)受理。预审通过后,申报人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于10月29日17:00前将完整纸质申报材料交至“大湾区国际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形式审查,符合条件且提交的资料齐全,予以受理,并移交业务主管部门;符合条件但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限期补正资料;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审查。开发区人才发展局委托专业机构通过专家评审、调查核实等方式提出审查意见,按程序上报核准。

  (四)公示。经核准符合条件的人选,在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公示。

  (五)发放。经公示无异议的,开发区人才发展局发放相应的高端领军人才证书或安家补贴。


  五、办事地址和受理时间

  1.大湾区国际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

  窗口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67 号(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国际人才港)二楼南沙人才一站式政务服务大厅 3-8 号窗口

  联系电话:020-22210855

  邮箱:nanshazcdx@qq.com

  2.受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六、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发展局

  联系电话:020-39053851

  邮箱地址:nsqrcj@126.com

  特此通知。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发展局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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