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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报2019年省、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表于:2018-09-17 关注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报2019年省、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市有关单位、各区发展改革局、市属有关企业:

    为做好2019年省、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编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原则

  2019年,我市将继续选取一批满足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符合我市发展战略、人民获得感强的项目纳入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管理,使重点建设项目成为我市优化城市功能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改善民生福利、勇当“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排头兵的助推器。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一)基础设施项目。结合我市提升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增长极功能、建设“一带一路”重要枢纽城市的战略部署,重点选取一批对强化国际航运、航空和科技创新枢纽能级,提升国际综合交通枢纽和信息枢纽功能具有重要意义的航空、航运、铁路、城际轨道、地铁、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高快速路、市政路桥、能源、水利、生态环保、科技园区等领域项目。

  (二)产业建设项目。该类项目分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都市农业和特色小镇等4个领域。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应重点选取一批契合我市新兴产业发展战略、有助于我市抢占全球价值链高端环节的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项目;先进制造业项目应重点选取一批提升我市制造业能级、对优化我市工业结构及产业空间布局的汽车、能源及环保装备、高端海洋装备等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应选取符合我市服务经济发展规划,促进我市服务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总部经济、金融等战略需求的项目;都市农业和特色小镇项目应着力选取一批有助于实现乡村振兴、对富民兴村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项目。

  (三)社会民生项目。重点选取一批满足我市发展规划,能够推动教育、医疗、文化、卫生、民政、居民保障等社会民生领域高质量发展的项目。

  (四)城市更新改造项目。选取一批投资额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项目成熟度较好的“旧村、旧城、旧厂”等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纳入重点建设项目。

 

  二、项目基本条件

  项目申请列入2019年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优先考虑已纳入国家、省、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及重大专项建设规划的项目。

  (二)项目总投资和建设规模不设硬性要求,从行业代表性、技术先进性和投资拉动力等方面综合考虑。

  (三)申报项目必须为单个项目,不得打捆打包。产业园区类项目必须落实到每一个子项目。

  (四)新开工项目应已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并基本落实用地、规划、环评、资金等建设条件。前期项目应已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基本落实建设用地、资金,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各项筹备,预计2020年内能够开工建设。

  (五)房地产开发项目原则上不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三、计划编报要求

  重点项目计划编报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编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按建设阶段分为竣工项目、续建项目、新开工项目和前期项目。其中,竣工项目是指已处于施工阶段,预计2019年可竣工投产的项目;续建项目是指已开工建设,2019年继续推进的项目;新开工项目是指正在开展前期工作,2019年能够开工建设的项目;前期项目是指正在开展前期工作,虽不能2019年开工但在2020年可开工建设的项目。

  (二)2019年度计划投资额是指与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相匹配的实物工程量。申报单位应根据实际建设进展、建设期内年度投资强度等因素合理安排2019年度建设内容,确定项目节点计划,测算2019年度计划投资额,并对项目安排的2019年建设任务、节点计划、计划投资额负责。各区、各部门应切实做好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的审核把关工作。

  (三)申报项目应根据项目的项目具体进展确定建设起止年限。其中,开工时间指建筑物、构筑物等永久性工程正式打桩,交通、水利、管线等土木工程破槽动土的时间;竣工时间是指按设计要求完成工程建设,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时间。

 

  四、注意事项

  (一)2019年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原则上按隶属关系进行编报,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发展改革局负责汇总本部门、本区主管或牵头的项目统一编报。其中,各区项目需经区政府审核同意。广州港集团、广州铁投集团、广州地铁集团、广州发展集团、广环投集团、市水投集团、市交投集团、广汽集团等市属国有企业可将本单位项目汇总后直接报送至我委,并抄报市国资委和相关主管部门。

  (二)申请列入2019年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需按照附件3要求填写《广州市2019年重点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广州市2019年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进度表》(附件2)。

  (三)我委将联合市国土规划委对申报项目进行土地合规性审查,并对项目业主单位进行信用审查。请项目业主单位务必认真填写申报表格,提供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并对填写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我委将立刻撤销其重点建设项目资格,严肃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申请广东省2019年重点建设项目原则上应为我市重点建设项目。为减轻项目单位申报工作量,我市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将统一进行。如确定申请广东省2019年重点建设项目,应在附件1对应栏目中注明,并按照《广东省发改委关于编报2019年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附件4)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五)请各有关单位在我委网站(网址:www.gzplan.gov.cn)“网办窗口”--“表格下载”专栏下载有关申报材料,填写申报表格后于9月30日前正式函复我委。申报表格电子版连同项目效果图、线位图(线状项目提供)、施工现场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建设用地批复文件、环评批复文件等同步发送至邮箱fg_jcb@gz.gov.cn,邮件名称格式统一为“2019年计划申报-部门名称”。

  (六)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可径向我委申请查阅。

 

  五、关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对列入计划的市重点建设项目,我委将会同市直各相关单位和属地区政府,以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问题为导向,加强沟通管理,提升服务效能,确保重点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实施。各项目单位要按照计划要求抓紧推进项目建设,并按月向我委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一)优先保障重点项目要素需求

  1. 用地方面。我委将加强与国土规划部门的衔接,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优先支持控规调整等方面的报批工作,促进项目早日落地;列入省重点项目计划的产业项目,根据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可申请土地指标奖励。

  2. 报批方面。市重点建设项目将统一纳入绿色通道管理,由我委在项目报批材料上加盖“重点项目报批绿色通道”专用章,有关部门将按照市重点建设项目绿色通道管理的时限要求,加快审批流程。

  3. 资金方面。对于财政投资的重点项目,我委将在年度政府投资计划中优先保障项目资金。对于符合专项资金申报条件的重点项目,我委将积极向国家、省申请支持。对于符合产业引导资金支持范围的项目,我委将在同等条件下对市重点项目优先考虑。

  4. 人才引进方面。根据相关人才引进政策,重点项目单位可享受总量控制类特殊急需人才引进政策。我委将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沟通,协调解决重点项目业主单位急需人才的入户问题。

  (二)加强对项目存在问题的协调

  对列入市重点项目计划的项目,我市将逐一分解到市政府领导对口联系,按照市主要领导、对口联系市领导、区和部门三级责任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存在的重大问题。我委、市住建委、市国土规划委以及各区政府也将针对市重点项目在前期准备、报批报建、项目用地、建设、投产运营等阶段所遇到的问题,分类别、分层级组织召开协调会议予以解决。对于解决不了的重大问题,将及时提请市政府协调解决。

  (三)加大重点项目督办检查力度

  我委将会同市府督查室,根据市重点项目计划确定的各区、各部门的工作任务,以及市领导协调会和部门协调会议定事项,从重点项目的建设进度、投资完成率、开工率、竣工率、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情况等角度对各部门、各区进行现场督查。同时,我委还将督查、检查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定期通报,并报告市委、市政府,营造出各单位共同推进重点项目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李世伟,联系电话:83123687,邮 箱:fg_jcb@gz.gov.cn)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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